首都高速公路的通行費金額依車種分類與付款方式而改變。此外,收費站依付款方法區分可通行的收費站的車道。
可行駛首都高速公路的車輛分為以下5種類別,通行費隨此類別而改變。
首都高速公路可通行的車道依付款方式而改變。誤入車道時將造成事故或塞車,請事先進行確認,使用正確車道。
現金:只收日幣
信用卡:您可以使用下列的信用卡支付通行費(無須簽名)。
ETC:必須裝設 ETC 車內設備及 ETC 卡才能使用 ETC。(ETC 指南)
ETC無線通行專用車道。通行費會在通過柵欄時自動收取。
這是共用車道。此車道接受 ETC、現金或信用卡支付。
此車道僅接受現金或信用卡支付。
日本國土交通省與日本六家高速公路公司於2020年12月17日共同發布《ETC專用路線圖》,決定在市區重點位置策略性推動使用ETC收費系統,目標是在五年內全面完成。
根據這項決定,自2022年4月起指定首都高速公路35處收費站為ETC專用收費站。根據非使用ETC之車輛的車流量及附近入口的替代性,選擇了35處收費站。
使用ETC可望實現「透過緩解塞車情況,提高用路人行車效率」、「在難以確保收費站服務人員配置的情況下,依舊維持收費站長久運作」,以及「實現基於行駛距離的公平通行費率」。
請點擊此處,查看ETC專用收費站。
僅裝設有ETC車載裝置的車輛才能通過這些收費站。如果您想用現金或信用卡支付,請使用周圍的入口。
如果您不慎駛入ETC專用收費站,請前往標有「サポート」的車道,並且按照對講機的指示行駛。(根據情況,車道上可能會標有「ETC/サポート」的字樣)
請勿在首都高速公路上掉頭或折返,這樣的舉動非常危險。
ETC為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System的縮寫,意指經過收費站不須停車即可繳納通行費的系統。詳情請瀏覽「ETC指南」。
ETC車的基本費用,以每0.1公里的收費距離收取10日圓的費率計算。此外為緩和制度變動造成的影響,設有費用上限與下限,以普通車為例,費用上限為1,950日圓,下限為300日圓。
各車種的基本費用如表中所示。
車種分類 | 費用金額(下限金額~上限金額) |
---|---|
輕型機車、機車 | ¥280 ~ 1,590 |
普通車 | ¥300 ~ 1,950 |
中型車 | ¥330 ~ 2,310 |
大型車 | ¥400 ~ 3,110 |
特大型車輛 | ¥550 ~ 5,080 |
收費距離乃指本公司為了決定基本費用,而規定出入口之間的距離。
連結出發地點(開始使用首都高速公路的地點)至目的地(結束使用首都高速公路的地點)的區間,若路徑超過一條以上,不論駕駛人實際上使用哪條路徑,皆以僅使用首都高速公路時最短路徑的距離作為收費距離。來回路徑不同時,將以去程或回程中最短路徑的距離作為收費距離。
以八重洲出入口為出發地點或目的地,並以行駛首都高速道路後,繼續行駛東京高速道路,接著又繼續行駛首都高速道路(D8)的路徑距離最短時,將以經由東京高速公路(D8)時的距離作為收費距離。此時,收費距離不包含東京高速道路的距離。
關於ETC的使用方法與使用相關詳情,請瀏覽「ETC指南」。
以現金付費的使用者,若在進入首都高速公路後第一個通過的收費站(下稱「首次進入收費站」)即繳納表中的基本費用,可使用首都高速公路全線。
車種分類 | 費用金額 |
---|---|
輕型機車、機車 | ¥1,590 |
普通車 | ¥1,950 |
中型車 | ¥2,310 |
大型車 | ¥3,110 |
特大型車輛 | ¥5,080 |
部分區間需收取基本費用以外的費用。需收取基本費用以外費用的收費站,如下表所示。
收費站名稱 | 區間 | (例)普通車 |
---|---|---|
本町(下行) | 本町→入谷 | ¥300 |
永福(下行) | 永福→高井戶(連接中央道) | |
杉田(西行) | 杉田→並木(連接橫濱橫須賀公路) | |
新都心(下行) | 新都心→埼玉見沼 | |
新都市西(下行) | 新都心西→埼玉見沼 | |
八潮南(下行) | 八潮南→連接常磐道、外環道 | ¥310 |
阪東橋 | 阪東橋→連接橫濱橫須賀公路 | ¥320 |
新鄉(下行) | 新鄉→連接東北道、外環道 | |
足立入谷 | 足立入谷→連接東北道、外環道 | ¥370 |
池尻 | 池尻→用賀(連接東名高速公路) | |
浦安(東行) | 浦安→連接東關東道 | |
橫濱港北(下行) | 橫濱港北→橫濱青葉系統交流道(連接東名高速公路) | ¥400 |
錦糸町(下行) | 錦糸町→連接京葉道路 | ¥420 |
錦糸町(上行)出口 | 連接京葉道路→錦糸町 | |
浦和北 | 浦和北→埼玉見沼 | |
新橫濱(下行) | 新橫濱→橫濱青葉系統交流道(連接東名高速公路) | ¥430 |
葛西(東行) | 葛西→連接東關東道 | ¥480 |
鹿濱橋(下行) | 鹿濱橋→連接東北橋、外環道 | ¥500 |
外苑(下行) | 外苑→高井戶(連接中央道) | ¥510 |
三溪園 | 三溪園→並木(連接橫濱橫須賀公路) | ¥520 |
扇大橋(上行) | 扇大橋→連接東北道、外環道 | ¥610 |
浦和南本線 | 戶田、外環道→埼玉見沼 | |
浦和南出口 | 戶田、外環道→浦和南出口 | |
岸谷生麥(下行) | 岸谷生麥→橫濱青葉系統交流道(連接東名高速公路) | ¥640 |
板橋本廳(下行) | 板橋本町→埼玉見沼 | ¥980 |
連續使用乃指在通過進入首都高速公路第一個收費站(下稱「首次進入收費站」)後,未曾離開首都高速公路,即再次通過其他收費站時的通行方法。在首都高速公路上,可能會遇到通過入口閘道收費站後,再次通過主線收費站與出口收費站(下稱「連續使用對象收費站」)的情況。此時可出示在入口閘道收費站取得的收據,免費通過此類收費站。連續使用對象收費站,如表中所示。曾經離開首都高速公路或未出示收據時,不視為連續使用。
連續使用對象收費站 | 對象車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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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村本線 | 來自埼玉方面的車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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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和南本線 | 來自東京方面的車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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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和南(下行)出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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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師本線 | 來自東京方面的車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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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師(下行)出口 |
請在首次進入收費站領取收據,並妥善保管避免遺失。要連續使用時,必須在連續使用對象收費站向收費站員出示收據。
請在連續使用對象收費站向收費站員出示收據。出示收據即可免費通行,無須再次繳費。未出示收據或曾經離開首都高速公路時,不視為連續使用,必須再次繳納通行費。
在連續使用對象收費站,可出示收據免費通行。
離開首都高速公路後,再次通過連續使用對象收費站時,將視為首次進入,無法以收據連續使用(須繳納通行費)。
收費機為讓使用者自行操作繳納通行費的機器。首都高速公路的部分收費站設置收費機。
路線名稱 | 收費站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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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座(上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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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島(下行) |
鈴森(上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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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上行) |
外苑(上行) | |
外苑(下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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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池袋(上行) |
飯田橋(下行) | |
西神田(上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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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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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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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池袋(上行) |
中野長者橋(下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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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師(上行) |
子安(下行) | |
東神奈川(上行) | |
東神奈川(下行) | |
港未來(下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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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田(東行) |
設置收費機的車道為「一般車道」或「ETC/一般混合車道」。
*無法併用現金與ETC卡片繳費。
*若要使用信用卡付款,請按「需要協助」按鈕請收費員協助。
路線名稱 | 收費站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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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村本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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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和南本線、浦和南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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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師本線、大師(下行)出口 |
在從出發地點A前往目的地D的途中,因事故等因素停止通行,必須由本公司指定的地點B離開首都高速公路,改走一般道路改道首都高速公路的禁止通行路段,從地點C再次進入首都高速公路前往到目的地點D時,此部分的通行次數將被視為單次通行,從地點C再次進入時,不會收取通行費。請於改道道路尾端C收費站的「一般車道」或「ETC/一般車道」,告知收費員改道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