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高的費用的圖片

首都高的費用

基本資訊

首都高速公路的通行費金額依車種分類與付款方式而改變。此外,收費站依付款方法區分可通行的收費站的車道。

車種分類

可行駛首都高速公路的車輛分為以下5種類別,通行費隨此類別而改變。

輕型機車、機車

  • 輕型車
  • 小型特殊車輛
  • 機車(125cc以下的車種除外、包含加裝側車的類型)

普通車

  • 小型汽車(機車與加裝側車的機車除外)
  • 普通轎車
  • 輕型拖車等與被拖吊車輛(單車軸)的聯結車輛

中型車

  • 普通貨車(車輛總重量低於8噸且最大載重量低於5噸的3車軸以下類型,或未連結被拖吊車輛的雙車軸半拖車用曳引機。)
  • 小型巴士(乘坐人數高於11人但低於29人,且車輛總重量低於8噸的類型。)
  • 輕型牽引車等與拖車(雙車軸以上)的聯結車輛
  • 普通拖車與被拖吊車輛(單車軸)的聯結車輛

大型車

  • 普通貨車(車輛總重量超過8噸以上或最大載重量大於5噸以上的3車軸以下類型、車輛總重量與長度等低於車輛限制令第3條第1項第2號之2規定之上限的4車軸類型、以及未連結被拖吊車輛的3車軸半拖車用曳引車。)
  • 巴士(乘坐人數超過30人以上或車輛總重量超過8噸以上的客運巴士,以及車輛總重量超過8噸以上,乘坐人數低於29人且車長不足9公尺的類型。)
  • 普通拖車與被拖吊車輛(雙車軸以上)的聯結車輛
  • 中型拖車與被拖吊車輛(單車軸)的聯結車輛
  • 大型拖車(雙車軸)與被拖吊車輛(單車軸)的聯結車輛

特大型車輛

  • 普通貨車(4車軸以上,歸類為大型車之普通貨車以外的其他類型。)
  • 中型牽引車與拖車(雙車軸以上)的聯結車輛
  • 大型牽引車與拖車的連結車輛,合計車軸數高於4車軸的類型。
  • 由特大車型牽引的聯結車輛
  • 大型特殊汽車
  • 巴士(乘坐人數超過30人以上,或車輛總重量高於8噸的類型(兩者皆不包含客運巴士))

關於收費站(付款方式)

首都高速公路可通行的車道依付款方式而改變。誤入車道時將造成事故或塞車,請事先進行確認,使用正確車道。

付款方式

現金:只收日幣
信用卡:您可以使用下列的信用卡支付通行費(無須簽名)。

ETC:必須裝設 ETC 車內設備及 ETC 卡才能使用 ETC。(ETC 指南

關於收費站

  • ETC專用車道的圖片

    ETC專用車道

    ETC無線通行專用車道。通行費會在通過柵欄時自動收取。

  • ETC/一般車道的圖片

    ETC/一般車道

    這是共用車道。此車道接受 ETC、現金或信用卡支付。

  • 一般車道的圖片

    一般車道

    此車道僅接受現金或信用卡支付。

使用ETC的情況

ETC為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System的縮寫,意指經過收費站不須停車即可繳納通行費的系統。詳情請瀏覽「ETC指南」

ETC車的基本費用,以每0.1公里的收費距離收取10日圓的費率計算。此外為緩和制度變動造成的影響,設有費用上限與下限,以普通車為例,費用上限為1,950日圓,下限為300日圓。

基本費用

各車種的基本費用如表中所示。

車種分類 費用金額(下限金額~上限金額)
輕型機車、機車 ¥280 ~ 1,590
普通車 ¥300 ~ 1,950
中型車 ¥330 ~ 2,310
大型車 ¥400 ~ 3,110
特大型車輛 ¥550 ~ 5,080

關於收費距離

收費距離乃指本公司為了決定基本費用,而規定出入口之間的距離。

  • 收費距離與實際行駛距離不同。
  • 關於個別出入口之間的收費距離,可利用「費用、路徑說明」確認。
  • 關於出入口的組合,即使在地理上非常靠近,但仍可能因道路結構上的原因、或基於道路交通法實施管制等理由,而無法使用行進方向的出口。因此有時會出現並非以連結入口與附近出口的距離作為收費距離的情況。

關於路徑選擇

連結出發地點(開始使用首都高速公路的地點)至目的地(結束使用首都高速公路的地點)的區間,若路徑超過一條以上,不論駕駛人實際上使用哪條路徑,皆以僅使用首都高速公路時最短路徑的距離作為收費距離。來回路徑不同時,將以去程或回程中最短路徑的距離作為收費距離。

以八重洲出入口為出發/到達地點時的特殊事例

以八重洲出入口為出發地點或目的地,並以行駛首都高速道路後,繼續行駛東京高速道路,接著又繼續行駛首都高速道路(D8)的路徑距離最短時,將以經由東京高速公路(D8)時的距離作為收費距離。此時,收費距離不包含東京高速道路的距離。

關於ETC的使用方法與使用相關詳情,請瀏覽「ETC指南」。

現金付費的情況

基本費

以現金付費的使用者,若在進入首都高速公路後第一個通過的收費站(下稱「首次進入收費站」)即繳納表中的基本費用,可使用首都高速公路全線。

  • *部分區間需收取基本費以外的其他費用。詳情請瀏覽「基本費以外的區間」
  • *過首次進入收費站後,在未曾離開首都高速公路的情況下,再次通過其他收費站時,只須出示收據,即可憑基本費用使用。詳情請瀏覽「關於連續使用」
  • *若車輛配備ETC車載器,但希望以現金付款時,請在抽出ETC卡片的狀態下使用一般車道或混合車道(以插著ETC卡片的狀態通過時,ETC可能會在日後向您請款)。
車種分類 費用金額
輕型機車、機車 ¥1,590
普通車 ¥1,950
中型車 ¥2,310
大型車 ¥3,110
特大型車輛 ¥5,080

基本費用以外的區間

部分區間需收取基本費用以外的費用。需收取基本費用以外費用的收費站,如下表所示。

收費站名稱 區間 (例)普通車
本町(下行) 本町→入谷 ¥300
永福(下行) 永福→高井戶(連接中央道)
杉田(西行) 杉田→並木(連接橫濱橫須賀公路)
新都心(下行) 新都心→埼玉見沼
新都市西(下行) 新都心西→埼玉見沼
八潮南(下行) 八潮南→連接常磐道、外環道 ¥310
阪東橋 阪東橋→連接橫濱橫須賀公路 ¥320
新鄉(下行) 新鄉→連接東北道、外環道
足立入谷 足立入谷→連接東北道、外環道 ¥370
池尻 池尻→用賀(連接東名高速公路)
浦安(東行) 浦安→連接東關東道
橫濱港北(下行) 橫濱港北→橫濱青葉系統交流道(連接東名高速公路) ¥400
錦糸町(下行) 錦糸町→連接京葉道路 ¥420
錦糸町(上行)出口 連接京葉道路→錦糸町
浦和北 浦和北→埼玉見沼
新橫濱(下行) 新橫濱→橫濱青葉系統交流道(連接東名高速公路) ¥430
葛西(東行) 葛西→連接東關東道 ¥480
鹿濱橋(下行) 鹿濱橋→連接東北橋、外環道 ¥500
外苑(下行) 外苑→高井戶(連接中央道) ¥510
三溪園 三溪園→並木(連接橫濱橫須賀公路) ¥520
扇大橋(上行) 扇大橋→連接東北道、外環道 ¥610
浦和南本線 戶田、外環道→埼玉見沼
浦和南出口 戶田、外環道→浦和南出口
岸谷生麥(下行) 岸谷生麥→橫濱青葉系統交流道(連接東名高速公路) ¥640
板橋本廳(下行) 板橋本町→埼玉見沼 ¥980

其他用途

關於連續使用

連續使用乃指在通過進入首都高速公路第一個收費站(下稱「首次進入收費站」)後,未曾離開首都高速公路,即再次通過其他收費站時的通行方法。在首都高速公路上,可能會遇到通過入口閘道收費站後,再次通過主線收費站與出口收費站(下稱「連續使用對象收費站」)的情況。此時可出示在入口閘道收費站取得的收據,免費通過此類收費站。連續使用對象收費站,如表中所示。曾經離開首都高速公路或未出示收據時,不視為連續使用。

連續使用對象收費站 對象車輛
首都高速5號池袋線的圖示高速5號池袋線 志村本線 來自埼玉方面的車輛
埼玉大宮線(大宮線)高速埼玉大宮線 浦和南本線 來自東京方面的車輛
埼玉大宮線(大宮線)高速埼玉大宮線 浦和南(下行)出口
首都高速1號橫羽線高速神奈川1號橫羽線 大師本線 來自東京方面的車輛
首都高速1號橫羽線高速神奈川1號橫羽線 大師(下行)出口

連續使用的步驟

①在首次進入收費站領取收據。

請在首次進入收費站領取收據,並妥善保管避免遺失。要連續使用時,必須在連續使用對象收費站向收費站員出示收據。

②在連續使用對象收費站出示收據。

請在連續使用對象收費站向收費站員出示收據。出示收據即可免費通行,無須再次繳費。未出示收據或曾經離開首都高速公路時,不視為連續使用,必須再次繳納通行費。

例:連續使用埼玉→東京→神奈川的情況

在連續使用對象收費站,可出示收據免費通行。

從神奈川連續使用的圖片

例:無法連續使用的情況

離開首都高速公路後,再次通過連續使用對象收費站時,將視為首次進入,無法以收據連續使用(須繳納通行費)。

不可連續使用時的圖片

連續使用時的注意事項

  • 請於收據正面記載的連續使用有效時間截止前,通過對象收費站。無正當理由超過連續使用有效時間或無法出示收據時,必須在對象收費站繳納通行費。
  • 可利用收據連續使用的車輛,僅限取得收據的車輛。不屬於連續使用對象收費站的其他首都高速公路收費站,以及由NEXCO管理的外環道、中央道等高速公路的收費站,皆非連續使用對象。另外,經由外環道再次使用首都高速公路時,亦不屬於連續使用的對象。
  • 使用ETC卡片繳納首都高的費用時,直到抵達出口為止前,請勿將收費站歸還的卡片插入ETC車載器中。要連續使用,請於對象收費站出示使用證明書。
  • 規避繳費時,除了需補繳逃避的金額之外,還須另行繳納規避金額的2倍罰款。

收費機

收費機為讓使用者自行操作繳納通行費的機器。首都高速公路的部分收費站設置收費機。

  • 要以現金或交付ETC卡繳納通行費的使用者,請使用收費機。
  • 使用時請於收費機前停車後,依照螢幕顯示內容與語音指示繳納通行費。
  • 如對使用方法等有任何疑問,請利用求助鈕尋求收費站員協助。
收費機設置範例的圖片
收費機設置範例

收費機設置範例

路線名稱 收費站名稱
都心環狀線(高速都心環狀線)的圖示高速都心環狀線 銀座(上行)
首都高速1號羽田線的圖示高速1號羽田線 平和島(下行)
鈴森(上行)
首都高速4號新宿線的圖示高速4號新宿線 永福(上行)
外苑(上行)
外苑(下行)
首都高速5號池袋線的圖示高速5號池袋線 北池袋(上行)
飯田橋(下行)
西神田(上行)
首都高速9號深川線的圖示高速9號深川線 鹽濱
首都高速10號晴海線的圖示高速10號晴美線 豐州
中央環狀線的圖示高速中央環狀線 西池袋(上行)
中野長者橋(下行)
首都高速1號橫羽線高速神奈川1號橫羽線 大師(上行)
子安(下行)
東神奈川(上行)
東神奈川(下行)
港未來(下行)
灣岸線的圖示高速灣岸線 杉田(東行)

關於收費站的車道運用方式

設置收費機的車道為「一般車道」或「ETC/一般混合車道」。

  • *駕駛左駕車輛的使用者,請利用收費機設置車道左側的左駕車輛求助鈕,尋求收費站員協助。
  • *完成繳費後,請先確認柵欄已升起後,再行通過。
收費站的車道運作的圖片

收費機使用方法

如何使用收費機的圖片

*無法併用現金與ETC卡片繳費。

*若要使用信用卡付款,請按「需要協助」按鈕請收費員協助。

使用注意事項

  • 通過首次進入收費站後,要在未離開首都高速公路的情況下繼續通過表中的連續使用對象收費站時,必須在對象收費站出示收據,因此請務必按下收據發行鈕,並取回收據。
連續使用對象收費站
路線名稱 收費站名稱
首都高速5號池袋線的圖示高速5號池袋線 志村本線
埼玉大宮線(大宮線)高速埼玉大宮線 浦和南本線、浦和南出口
首都高速1號橫羽線高速神奈川1號橫羽線 大師本線、大師(下行)出口
  • 若要使用殘障人士折扣,或是對使用方法等有任何疑問,請按下求助鈕尋求收費站員協助。

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因禁止通行而離開首都高速公路,接著再次使用首都高速公路時。

在從出發地點A前往目的地D的途中,因事故等因素停止通行,必須由本公司指定的地點B離開首都高速公路,改走一般道路改道首都高速公路的禁止通行路段,從地點C再次進入首都高速公路前往到目的地點D時,此部分的通行次數將被視為單次通行,從地點C再次進入時,不會收取通行費。請於改道道路尾端C收費站的「一般車道」或「ETC/一般車道」,告知收費員改道一事。

透過使用道路封閉時,您將離開首都城市並再次使用

改走東京高速公路 (D8)後繼續使用首都高速公路的情況

使用東京高速公路 (D8)時,請於轉乘所的「現金車道」或「ETC/一般車道」領取轉乘券,並在通過轉乘目的地的首都高速公路收費站時,於「一般車道」或「ETC/一般車道」將轉乘券交給收費員。